您好,欢迎来到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我们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陈丹丹律师说

什么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时间:2023-12-06 17:31:21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国陈

  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陈丹丹律师: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情形,就一种

  “整户消亡”是实践中唯一一种村集体有权在承包合同期限内收回承包地的情形。这里的“整户消亡”绝不是指原户口簿上的农户全部将户籍迁出或者进城落户,而是指的其所有家庭成员都已去世。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规定,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

  事实上,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即意味着土地承包合同一方主体的灭失,那么村集体作为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也就顺理成章了。

  需要指出的是,在“整户消亡”的情况下,已单独立户的子女等继承人无权主张继承土地承包权,而只能依法继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带来的承包收益。

分享到:
上一篇:女性村民出嫁,村委会收回承包地?
下一篇:房子违法被拆,宅基地还是要补偿吗?
  知名律师推荐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律师简介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促进法律传播,若侵君权利,请来电告之。
联系电话:1832665975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陈丹丹律师办公室1512-1514) QQ:1010893742
Copyright @ 2019 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 信箱:1010893742@qq.com 皖ICP备1900580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