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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2020)及三年计划(2018-2020)

时间:2020-02-09 16:31:52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本网编辑

宿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2020)及三年计划(2018-2020)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文的指示精神和省政府的部署,宿州市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城区的棚户区改造,要尽快将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地块,并建立年度项目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完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将棚改安置项目与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紧密结合,确保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为进一步落实宿州市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快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由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宿州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2016-2020)》,以利于指导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规划编制依据

1、《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

2、《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

6、《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7、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文件和规范

8、宿州市已经编制完成的各相关专项规划

三、规划任务解读

1、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划定待改造的城市棚户区范围,以便于指导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实施。

2、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任务以及分年度改造计划。

3、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等,科学制定城市棚户区各改造项目区的规划布局、改造模式、改造策略和建设管制规定。

四、规划指导思想

本次棚户区改造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宿州的重要举措,彻底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的生活环境,与旧城改造、提高城市品位相结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造步伐,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五、规划编制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协调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资金,体现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性和公益性,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立足本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财力和土地供应情况等,认真分析各类棚户区的现状,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三)坚持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本地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注意与本地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等规划做好衔接。

(四)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提升的原则。突出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坚持多种改造方式相结合。要注意与老旧住宅小区有机更新相衔接,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配套,做到稳步、有序推进。

(五)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必须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努力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六)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确保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复杂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六、规划期限

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16~2020年

七、规划范围

根据安徽省编制大纲要求,本次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面积约942平方公里

第二章   宿州市城市规划简述

一、 城市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宿州市,古名埇桥。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开通济渠(汴渠),横穿宿境,于汴水上建埇桥,连通南北驿道,埇桥遂成重镇。

唐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朝议埇桥地当淮泗之冲,路为舟车之会,左揽徐豫,右控江淮,诏割徐州之符离、蕲县、亳州之临涣,泗州之虹县(泗县)置宿州,属河南道,州治埇桥,埇桥自此易名为宿州,成为古代中原地区和江南地区联系的交通枢纽和商旅要地,并为历代州、县治所。

宿州市是一座具有1200年历史的古城。

2、区位与交通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4省交界处。介于东经116°09’~118°10’、北纬33°18’~34°38’之间。襟连沿海、背倚中原,历来被称为“枕徐豫而控江淮之郡”。境内现有京沪、陇海两大铁路干线,京沪高铁南北向穿过市域,两条国家级高速公路京台(G3)、连霍(G30),三条安徽省级高速公路泗洪-许昌高速公路(S04、S06)、徐州-明光(在建)高速公路(S07)、和济南-祁门(在建)高速公路(S21),四条国道纵横穿越。宿州市区南距蚌埠86公里,北距徐州75公里,西北距淮北40公里。全市共管辖一区四县,其中埇桥区位于境内中部,泗县、灵璧县、萧县、砀山县从东南向西北依次分布。

宿州市位于我国两大经济带(京沪铁路、亚欧大陆桥经济带)交汇处,是淮海经济区和徐州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处在安徽省城镇化重点建设地带(沿淮城市群)上。这一承东启西、南引北连的区位优势,不仅使得宿州市在皖北地区经济发展中位置突出,而且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3、城市建设

宿州市是从县城、县级市逐步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建设投入不足,建设起点较低,城市经济发展缓慢,城市规模扩张不足。迈入二十一世纪后,迎来了城市建设的高潮。截至2014年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73.57平方公里,现状人口约71.4万,人均建设用地103平方米。形成了由老城区、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三个组团组成的现状总体用地布局。其中老城区主要集中了全市的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用地以及生活居住用地;经济开发区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东部新城以工业、教育用地为主。

二、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概述

1、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北至唐河、汴河、洪河路,南至南外环三路,东至规划的经六路、二徐路、金泰八路,西至京台高速。中心城区范围内国土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公里。

2、城市性质

京沪铁路沿线重要的加工业基地和商贸物流中心,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安徽省新兴的煤电化产业基地。

3、城市规模

(1) 中心城市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为75万人,中期2020年城市人口为90万人,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为110万人。

 (2) 中心城市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控制在7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中期2020年控制在9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远期2030年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4、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发展方向为:“东进、北扩、南展、西优”。

重点向东、向北发展,向南适当发展,向西优化发展。

5、城市布局结构

根据城市现状建成区特征、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发展主导方向的特点,本次总体规划可概括为“一主三副四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

(一)一主:一个城市主中心

依托老城区和市级政务文化区,形成城市主中心。

(二)三副:汴北、城东、城南三个城市副中心。

1、汴北城市副中心:

依托三角洲公园,以人民路为主轴,连接南部片区、城市中心区,建设汴北城市副中心。

2、城东城市副中心:

以沱河景观为纽带,以东环路、银河一路为轴线,结合区级政务中心以及商业的建设,打造城东城市副中心。

3、城南城市副中心:

结合经济开发区的用地结构调整,以金海大道、南环路交汇处的用地为主,新建南部城市副中心

(三)城市在“一主三副”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下形成四个组团老城区、汴北新区、城东新区、城南新区

老城区:综合服务、居住组团

汴北新区:商贸物流、汴北家居产业园、汴北综合居住组团

城东新区:城东综合居住、职业教育、循环经济园组团

城南新区:鞋业新城组团、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组团

1、老城区:综合服务功能为主

老城区位于汴河、沱河以南、迎宾大道以北、京台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以改造完善为主,适度拓展西部建设用地空间。

2、汴北新区

汴北新区位于汴河以北、京台高速公路以东、泗许高速公路以南、京沪铁路两侧的区域,该区以商贸物流、家居产业园、综合服务及居住功能为主。

3、城东新区

城东新区位于汴河以南、沱河以北的区域,依托政务办公及周边商贸区形成城东新区。以综合居住、职业教育、循环经济园为主要功能。

4、城南新区

位于迎宾大道以南、沱河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东,布置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用地,以及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成为城市综合产业区。

6、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1)住房发展目标

住房体系:面向不同收入阶层,建立完备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社区。

住房品质: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的小康水平,住房成套率达到100%,改善住房设施,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住房舒适性和安全性,推动智能住宅和生态住宅建设。

2030年居住用地面积达到4147.6公顷,占总用地的37.71%,建设政策性用房总建筑面积达到450~550万平方米。

2)住房发展策略

合理调整商品住房供给结构,鼓励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增加住房的有效供应。

加强住房保障,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发展节地型和节约型住宅,在城市核心地区、轨道沿线地区等交通、服务等便利区域适度提高住宅开发密度。

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私人建房管理,逐步纳入城市统一开发建设框架和住房保障体系。

3)居住用地布局

“大均衡、小集中”的居住-就业配套模式为基础,引导“大融合、小分散”的住区社会空间结构。对分布在老城中心区、汴北新区、城东新区和其它地区等不同类型地区的居住用地,分别采取差异化的规划对策。

老城区等现状已建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小区绿地。

汴北新区、城东新区等新建区提倡成片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尽可能杜绝零星住宅的建设。

道东地区在改造完善的基础上,改造现有居住用地,建设新的居住社区。

对于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民私宅,通过搬迁、集中安置或改造为城市型居住社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民私宅,应逐步向规划的村镇建设区内集中。

其它地区主要承担本地区就业岗位的居住职能,宜紧凑布局,集约利用土地。

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414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7.71%,人均用地面积为37.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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