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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时间:2022-01-04 10:50:49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本网编辑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民商事申请再审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哪些案件可以向本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1、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

  二、哪些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2、双方当事人是公民的。

  三、哪些案件不能向本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和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四、可以根据那些事由向本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1、对判决、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列明再审事由;

  2、对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五、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六、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注意事项

  1、再审申请书

  (1)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有关的生效裁判的情况、申请再审的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与依据。

  (2)申请书须写明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例如:申请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XX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项,申请再审。

  (3)申请书内容不得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语言,不得使用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言辞。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落款处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落款处加盖公章。

  (5)申请书份数按各方当事人总数再加1份提供。

  2、全案裁判文书

  (1)应提交全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发回重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裁判文书可提交原件,也可提交清晰的复印件。

  (3)本案涉及的其他案件裁判文书也应一并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委托代理手续

  (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由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

  (2)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法律服务所函原件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或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应提交支持再审申请理由的有关证据材料

  6、其他要求

  (1)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证据材料)一律用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要求字迹清楚,排版工整。

  (2)应一并提供与上述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制作成光盘。

  (3)光盘内容格式要求:全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其中再审申请书、全案判决书、裁定书制作成2003版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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