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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时间:2023-12-28 17:15:35  来源:  作者:国陈

  哪些事项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陈丹丹律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对于前款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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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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