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我们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陈丹丹律师说

陈丹丹律师:行政机关接到申请多长时间履行职责

时间:2023-10-11 17:22:08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国陈

  行政机关接到《履行法定职责申请》后,应该在2个月内履行职责或作出回复,如果不履行也不回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对《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作出了回复,但是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回复有异议,可以针对回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就会对行政机关的回复进行审查,如果回复的内容不合法,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还会撤销回复,责令重新作出处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陈丹丹律师18326659757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499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对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回复

分享到:
上一篇:陈丹丹律师做客律师帮讲解民法典征收制度
下一篇:陈丹丹律师: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知名律师推荐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律师简介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促进法律传播,若侵君权利,请来电告之。
联系电话:1832665975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陈丹丹律师办公室1512-1514) QQ:1010893742
Copyright @ 2019 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 信箱:1010893742@qq.com 皖ICP备1900580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425号